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10.0
64开宪法单行本。收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1982年宪法;四个宪法修正案;含历次修正案的宪法文本以及节录四中全会决定内容。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1)(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53)(1988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55)(1993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61)(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67)(2004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73)(1982年12月4日通过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122)(2014年10月23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权威文本,采用64开的小开本,封面设计采用精装软皮环保材料,内文为现行有效宪法文本。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就极大地扩展了宪法文本使用的范围与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