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8
定价:60.0
本书的研究论题是风险社会语境下的规制性规范之违反对侵权责任成立的影响,注重研究规制性规范与侵权法之关系的基础性理论,以及规制性规范对侵权责任保护客体界定、过错判定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影响和意义。本书的研究目的是:在风险社会的社会图景下,避免、减弱、改造和疏导风险的最有效的途径大概就是规制性规范的制定。由此,违反规制性规范所设定的行为标准而导致他人受损,是否会必然导致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换而言之,违反规制性规范对于侵权责任会发生何种影响?此种影响应通过何种技术性工具发挥作用?这些技术性工具又如何进行具体的适用,以实现侵权法中所存在的合理法政策考量?如何妥善地处理规制性规范与侵权法之间的互动关系,既涉及到规制性规范所内含的规制目的的最终实现,也涉及到侵权法基本框架和构思的最终实现,由此,规制性规范和侵权法之间的互动关系就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所亟需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同时,本研究涉及到私法体系中自治和规制之间的关系,力图在侵权法领域实现公法系统与私法系统的结构性耦合,使得私法系统应具有一种独立前提下的开放性,同时兼备立法开放和司法开放,实现私法系统的形式性和社会实质性的统一以及私法系统适度复杂的内部构造,达致民法典中自治和规制之间的妥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