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日本法规大全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封面图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

南洋公学译书院, 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08

定价:29.0

书籍简介:

本卷法规包含族表、位阶、华族、赈恤及地方制度等。

书籍目录:

点校前言

第十二类 旌表 位阶 华族 赈恤

第一章 旌表

第一款 褒章

褒章条例

褒章条例取极手续

赐与金银木杯金元手续

黄绶褒章

第二款 勋章及年金

勋章等级

勋章等级制式及大勋位菊花颈饰制式

佩用勋章式

佩用勋章记章心得

佩用略章略绶心得

请佩用外国勋章规则

皇族请佩用外国勋章手续内规

勋等进叙缴还下级勋章之件

缴还勋章手续

金勋章等级制式佩用式

金勋章叙赐条例

金勋章年金令

勋章年金支给规则

明治二十七八年从军记章条例

明治二十七八年从军记章奏请授与规程

明治三十三年从军记章条例

勋章年金之褫夺及停止

勋章年金之褫夺及停止取投手续

禁止佩用类似勋章记章之标章

禁止佩用类似勋章记章标章心得

第三款 纪念章

发布帝国宪法纪念章

大婚二十五年祝典之章

第二章 位阶 华族

第一款 位阶

叙位条例

第二款华族

华族令

华族世袭财产法

华族世袭财产法施行手续

华族就学规则

学习院学则

华族女学校规则

华族女学校幼儿园规则

第三章 赈恤

第一款 恤救

恤救规则

第二款 罹灾救助基金

罹灾救助基金法

罹灾救助基金法施行手续

第三款 保护北海道旧土人

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

北海道旧土人保护法施行规则

第十三类 地方制度

第一章 府县

府县制

配当府县会议员之件

府县会议员选举投票之件

府县制郡制之直接税种类

府县会郡会议员选举权等之纳税届出方

选举岛屿府县会议员之件

岛屿府县行政特例之件

市部会郡部会特例之件

府县郡行政不须主大臣许可之事项

府县郡吏员服务纪律

府县出纳吏郡出纳吏身元保证及赔偿责任之件

支给受府县郡给与给料之吏员职员之退隐料退职给与金遗族扶助料之规定之件

府县税家屋税之件

府县费分赋及不均一赋课之件

府县得分赋市町村之费用限度

府县制郡制之费目流用及财务之件

府县制郡制施行之际众议院议员并府县会议员选举区域等之件

市制施行地之选举府县会议员及市公民资格

地方税经济起债及地方制限外赋课之件

以府县委托金移于地方税经济之件

存在各府县下之公共财产管理方

由国库所补助公共团体事业之件

从国库所补助公共团体事业之法律施行之件

东京府神奈川县变更区域之件

东京府及神奈川县变更境域分割地方税备荒储蓄及

其它关于府县会议员之手续

冈山县兵库县变更境界及福冈县大分县变更境界之件

千叶县茨城县变更境界之件

千叶县与茨城县之间县财产处分方

东京府埼玉县千叶县茨城县变更境界法

灾害土木费国库补助规定

灾害土木费国库补助规定施行细则

第二章 郡

郡制

配当郡会议员之件

选举郡会议员之件

郡费分赋之件

第三章 市町村

市制

町村制

市町村制理由

市町村会议员选举罚则

市制町村制第十五条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之官吏之件

市制町村制中直接税间接税之区别

关于市町村行政以主务大臣许可之职权委任府县知事之件

东京市京都市大阪市之区之件

除东京市京都市大阪市外人口二十万以上之市之区之件

市制特例废止之际市长事务取扱之法及事务引继之件

行政或司法区域之市所属之件

市町村名及市役所町村役场之位置变更之法

改称变更市町村内土地字名之规程

町村废置分合之件

市町村制实施之际新任市町村长引继事务及诸费用取扱法

市町村行政事务监督

市町村巡视规程概则

市町村事务报告例概则

区町村会法

第四章 北海道

北海道区制

北海道施行区制之事项

依北海道区制区公民不担任名誉职或实际不执行其职务者之处分规则

依北海道区制北海道一级町村制及北海道二级町村制之直接税间接税之类别及征收之法

北海道一级町村制

北海道二级町村制

北海道会法

北海道会议员选举令

北海道地方费法

北海道地方费令

北海道水产税之税区令

北海道土功组合法

北海道土功组合法施行令

第五章 冲绳县区制 附间切岛规程

冲绳县区制

那霸首里各村役场吏员废职者之一时给与金之件

施行冲绳县区制必要事项

冲绳县区会之会议及傍听所有纪律并取缔规则

冲绳县间切岛规程

冲绳县间切岛之吏员规程

废职间切岛吏员所应支给之一时给与金

第六章 东京市区之改正

东京市区改正条例

依东京市区改正条例第三条而指定之特别税

东京府区内输入清酒之规则

改正东京市区之土地建物处分规则

东京市区改正条例及其它之二规则

东京市区改正委员会之组织权限

附录

日汉法律专用名词对照表

内容摘要: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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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10005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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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商务印书馆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9.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商务印书馆于2008.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31.309 的主题关于 法律-汇编-日本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