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30.0
本书是列奥·施特劳斯1952年在美国出版的一本文集。“迫害与写作艺术”是其中一篇的标题。作者将这些论文收入一本书中,主要考虑到它们全都探讨同一个问题,即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在导论中,作者试图从哲学一方来论述这个问题。在《迫害与写作艺术》一文中,作者试图从本世纪的一些众所周知的政治现象出发来阐明这个问题。如同作者在导论中所说的,他是在研究中世纪犹太哲学和伊斯兰哲学的过程中开始熟悉这个问题的。这个问题从两位最负盛名的中世纪犹太思想家(哈列维和迈蒙尼德)和被不无道理地称为“最后一个中世纪人”的斯宾诺莎的著作中呈现出来,最后三篇论文即在这些背景下来探讨这个问题。本书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哲学必须讲究“写作艺术”吗?如果必须,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哲学的写作艺术关系问题至关重要?这本书会为我们作出解答。施特劳斯每一本书的出版都具有思想史上的标志性意义,尽管如此,本书还应该说具有特别的标志性意义:至少它提醒我们古老的西方哲人一直没有忘记的苏格拉底问题。
中译本说明(刘小枫)
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迫害与写作艺术
第三章 《迷途指津》的文学特性
第四章 《卡札尔人书》中的理性之法
第五章 如何研读斯宾诺莎的《神学一政治论》
附录:
科钦 《迫害与写作艺术》中的隐微论(唐敏译)
《迫害与写作艺术》这个书名与1935年施特劳斯在德国出版的《哲学与律法》的书名有某种联系一一施特劳斯在序言中说,这本文集要探讨的仍然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如果
“律法”意味着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秩序,那么, “哲学与律法”也意味着哲学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
“迫害”显然是政治,但“写作艺术”等于哲学吗?恐怕未必。但值得我们
思考的是:哲学必须讲究“写作艺术”吗?如果必须,又是为什么呢?显然,
“迫害与写作艺术”比“哲学与律法”更为明朗地挑明了哲学与政治的关系。我们需要问:为什么哲
学的写作艺术关系问题至关重要?一一眼下这本小书会为我们作出解答。
《迫害与写作艺术》这个书名与1935年施特劳斯在德国出版的《哲学与律法》的书名有某种联系一一施特劳斯在序言中说,这本文集要探讨的仍然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如果
“律法”意味着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秩序,那么, “哲学与律法”也意味着哲学与政治共同体的关系。
“迫害”显然是政治,但“写作艺术”等于哲学吗?恐怕未必。但值得我们
思考的是:哲学必须讲究“写作艺术”吗?如果必须,又是为什么呢?显然,
“迫害与写作艺术”比“哲学与律法”更为明朗地挑明了哲学与政治的关系。我们需要问:为什么哲
学的写作艺术关系问题至关重要?一一眼下这本小书会为我们作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