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4.0
本书是最新法律单行本。旨在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决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设立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承担公共所需的关键性技术的推广和示范等公益性职责,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无偿农业技术服务。”二、将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根据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要,可以提供无偿服务,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收益。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有关科技人员应当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第三款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