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30.0
本书探讨了宪法中非权利条款人权保障功能的司宪适用技术规范、深刻机理、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其法理基础在于:可以弥补宪法权利条文保障人权功能的不足,顺应了人们对积极人权保障的要求,反映出人类在适用宪法治理社会方面自信心更强。其适用技术特点:独立适用情况较少,多与其他条文特别是权利条文结合适用;解释和适用难度较大,可诉性程度低;司宪水平依赖于一国或地区的司法水平。
导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原则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人民主权原则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三节法治原则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四节抽象的人权保障原则对具体人权的保障功能
第五节分权制衡原则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六节宪法基本原则人权保障功能的总结
第二章宪法政策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一节宪法政策概述
第二节政策条款保障人权的技术规范
第三节宪法政策人权保障功能总结
第三章宪法权力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一节宪法权力条款概述
第二节国家机关组织类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路径
第三节权限类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四节程序类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五节宪法权力条款人权保障功能小结
第四章宪法义务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一节对宪法义务功能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二节宪法义务定义和规范结构
第三节宪法纳税义务条款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四节宪法服兵役义务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五节受教育宪法义务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六节其他宪法义务的人权保障功能
第七节宪法义务条款人权保障功能小结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本书探讨了宪法中非权利条款人权保障功能的司宪适用技术规范、深刻机理、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本书研究的资料主要取自宪政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司宪实践,包括我国台湾地区的“宪法”解释以及宪政国家和地区案例的国内外研究成果。本书内容丰富,论述透彻,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本书探讨了宪法中非权利条款人权保障功能的司宪适用技术规范、深刻机理、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其法理基础在于:可以弥补宪法权利条文保障人权功能的不足,顺应了人们对积极人权保障的要求,反映出人类在适用宪法治理社会方面自信心更强。其适用技术特点为:独立适用情况较少,多与其他条文特别是权利条文结合适用;解释和适用难度较大,可诉性程度低;司宪水平依赖于一国或地区的宪政水平和传统;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作者简介】 朱应平,男,1966年生于安徽长丰县。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宪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出版《澳美宪法权利比较研究》等四部专著,合著《西方宪法史》等十余部著作和教材,发表百余篇论文。负责上海市教委“澳大利亚行政裁量审查基准及对我国的启发”、司法部“宪法人权条款的司法适用技术规范研究”、“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子课题“澳美两国司法审查原告资格比较研究”等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