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封面图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

吴吉远, 著

出版社:故宫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56.0

书籍简介:

本书为“明清史学术文库”系列丛书之一,主要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研究古代封建专制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一级政府或各级政府的活动或某一方面的职能,使本来枯燥、刻板的制度史变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再现了古代封建社会专制统治的动态、立体的历史面貌,从而更加深刻地揭示其本质和发展规律。

作者介绍:

吴吉远,1963年11月生,四川省荣县人。1982年进入重庆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89年9月,在四川省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四川民族学院)政史系从事教学工作;1989年进入四川大学历史系学习,获硕士学位;1992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学习,获博士学位。1995年7月进入中央纪委监察部工作,2007年7月调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工作,曾任第一集团公司监察局副局长、中航工业培训中心副主任,挂职中航工业曙光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空工业经济技术研究院党群工作部部长。已出版有《中国小通史》(清朝卷)、《转机与契机——面对危机时代的挑战》(译著)、《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中国政治史探微》等多部著作,发表有《古代社会的吏员》、《试论清代吏、役的作用和地位》、《清代打箭炉城的川藏贸易的产生和发展》、《试论明清代时期的守巡道制度》、《清代宗室教育述论》、《论党代会监督党的领导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几个关键问题》、《关于廉政法律体系建设的思考》、《行政监察与行政管理》等历史学、政治学论文60余篇。

书籍目录:

绪言

第一章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政体下的法制

第一节 清代专制与法制的高度结合

一 专制与法制、法制与法治

二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需要完备的法制

第二节 清代立法的完备性

一 从《大清律集解附例》到《大清律例》

二 《清会典》、《清会典事例》、《六部处分则例》、《钦定台规》

三 民族立法与省例

第三节 清代司法的严密性

一 以政府为主体的司法组织结构

二 职责严明的司法制度

三 司法职能的延伸

第四节 清代地方司法的重要性

第二章 清代州县政府的司法职能

第一节 州县政府的司法组织结构

一 职官

二 吏、役

三 幕友、长随

四 乡保

第二节 州县政府的司法职能

一 实施教化与“普法”

二 维护社会治安

三 全权处理民事词讼

四 拟律、上报刑事案件

五 监禁与递解人犯

六 管束在配人犯

第三章 清代府级政府的司法职能

第一节 府的建置沿革及清代府的组成结构

一 府的建置沿革

二 清代府级政府的组成结构及其特点

第二节 清代府级政府的司法职能

一 督促所属州县实施教化,维护社会治安

二 审理直辖民词与复查所属州县的自理词讼

三 审转所属州县徒刑以上刑事案件

四 监察所属州县的司法行政事务

第四章 清代省政权建设的完善及其司法职能

第一节 司道的组成结构及其司法职能

一 司道的设置沿革

二 清代守、巡道的组成结构及其司法职能

三 按察使司的组成结构与司法职能

四 布政使司的组成结构与司法职能

第二节 提督学政的司法职能

一 提督学政的设置沿革

二 学政的司法职能

第三节 督抚的司法职能

一 督抚体制沿革及其在清代的特点

二 督抚的司法职能

第五章 清代幕友、书吏、差役、长随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

第一节 刑幕——事实上的“法官”

一 幕友的源流与清代刑幕的作用

二 幕学与幕道

三 刑幕的危害

第二节 刑书——地方司法事务中的文书

一 清代的吏员制度与刑书的作用

二 书吏危害的原因

第三节 差役——地方各级政府的“警察”

一 差役的作用和地位

二 差役的危害

第四节 长随——地方主官衙门内的联络人

一 长随的作用

二 长随的危害

第六章 清代封建专制政体下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的失调

第一节 官僚政治对地方司法的影响

一 地方官的素质

二 官场陋习对地方司法的影响

第二节 绅衿对地方司法的影响

一 乡绅巨室的违法不仁

二 代书、讼师与绅衿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必然失调

一 专制权力高度集中所需要的完备法制必然走向自己的反面

二 专制政体下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必然失调

参考文献

后记

再版后记

明清纪元简表

编后说明

内容摘要:

《明清史学术文库: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是一部深入探讨清代省、府、州县三级政权建设,将史学与法学、政治史与法制史、行政管理与司法职能相结合立体式研究的尝试之作。
  《明清史学术文库: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在内容结构上,共分六章,第一章为总论清代法制,第二、三、四章分别论述州县、府、省三级政府的司法职能,第五章专门论述幕、吏、役、长随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与危害,第六章论述在封建专制政体下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必然走向失调,且以第二章和第四章为重点。从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的内容来讲,以州县最为全面具体,包括实施教化与“普法”、维护社会治安、全权处理民事词讼、拟律上报刑事案件、监禁与递解人犯和管束在配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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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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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明清史学术文库
978751340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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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故宫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56.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7 × 26装帧精装
页数印数 500

书籍信息归属: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是故宫出版社于2014.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9.49 的主题关于 地方政府-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清代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