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17
定价:40.0
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已为学人熟知,然则其中的伦理学说却在《论正义》中才得以连贯阐述。《论正义》是《伦理学原理》的第四部分,是其社会进化论在社会伦理领域的运用。《论正义》与《社会静力学》的结论尽管基本一致——道德法则表达的是完美社会中的完美之人,国家的职责在于防止侵害个人自然权利的不义行为,但是,《论正义》却也体现了其学术观点的转变:首先,放弃了对社会伦理问题的超自然解释,而完全采取进化论的解释;其次,明确了道德伦理的生物学起源。由此,倘若要全面理解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本书应为必须。本书亦能为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与实践者提供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