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0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其中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7部法律的打包修改,其中对计量法第十条、第十四条作出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作的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