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40.0
本书依据最新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考试大纲,分为考点讲解和练习题,以及模拟试题,相信对考生备考有一定的帮助。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自然人
第四节 法人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代理
第七节 时效和期间
第二部分 物权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
第三节 用益物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
第三部分 债权
第一节 债的概述
第二节 合同法总论
第三节 合同法分论
第四部分 人身权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著作权
第三节 专利权
第四节 商标权
第六部分 继承权
第一节 继承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定继承
第三节 遗嘱继承
第四节 遗产的处理
第七部分 民事责任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全真模拟试卷(一)
全真模拟试卷(二)
2008年6月23日,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出
了《关于印发(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从根本上规范进人机制,决定对政法院校招录体制进行改革试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从2008年开始以来,招录规模和招生范围不断扩大。从招生人数上讲,2008年招录培养近5000人,2009年招录培养23068人,增加了4倍多;从招生范围来讲,2008年仅限于l3个中西部地区,2009年则扩大到除北京、天津和上海以外的28个省区市和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随着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新的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必然会在基层政法机关选拔人才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最大特点是实现了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人警考试的三考合一,即通过了入学考试就取得了公务员的身份,同时也确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国家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在当前普遍存在的就业难、国家机关难进的现实下,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改革无疑为广大的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的良机。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没有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这为广大考生的复习备考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帮助广大考生能顺利地掌握考试内容,明确考试重点,熟悉考试特点,我们特意组织了有关
法干警招录考试的专家编写了本套复习资料。本套丛书的编写具有如下主要特点和优势:
一、紧密与考试大纲相结合,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编写。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的科目在很多考试中都存在,但在具体考试内容方面与其他考试并不相同,它有自己的考试大纲。只有严格按照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的大纲来编写,才能保证考生复习内容的准确,从而避免知识点遗漏和复习超纲浪费时间等问题的发生。
二、内容重点突出,使复习更有针对性,以使考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良好的复习效果。本套丛书在总结以往考试的基础上,结合知识点自身的重要程度和可考性,对重点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在练习题部分对重点内容进行了重点演练。
三、本套丛书将解题方法与技巧、知识点讲解、强化练习题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帮助考生提高应试的技巧和考试的实战能力。
四、本套丛书精选专家编写。这些专家都来自于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的重点培养院校,都有为已被政法干警考试录取的学生授课的经历。在编写本套丛书之前,我们专门组织这些专家利用授课的便利对已被政法干警考试录取的学生进行了广泛调查,认真听取他们考试成功的经验及学习
心得,并将之运用于本套丛书的编写。
奉献权威实用精品 搭建考试成功阶梯
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解放军及武装警察部队25周岁以下(拟)退役士兵。
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人员),其中报考专科层次:报名条件为高中以上学历;报考本科层次:报名条件为专科以上学历、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书籍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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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6 × 18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民法是法律出版社于200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 的主题关于 民法-中国-警察-招聘-考试-中国-自学参考资料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