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5.0
本书系对法国合同法改革进程中的三部草案进行比较研究,拟深度揭示法国合同法(以至于债法、民法)的发展方向,探究法国特色制度的价值。本书先就三部草案的由来及它们的立法体例进行宏观观察(第一章),然后分别从四个方面比较有关的重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第二章)、合同的有效要件(第三章)、法律对订立的合同的否定性评价(第四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章和第六章),最后对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法国合同法改革的特点予以总结(第七章)。
目录
序言一 / 1序言二 / 1序言三 / 1致谢 / 1
引言 /
第一章三部草案的由来与立法体例之争 /
第一节法国合同法改革进程:多套方案,无尽的
争议 /
第二节《法国民法典》第III卷体例修订之争 /
第二章对合同订立过程规则的完善 /
第一节谈判阶段的民事责任 /
第二节合同订立的基本范式:要约与承诺 /
第三节规范合同订立的特别合同:单边允诺与优先协议 /
第三章对合同有效要件规则的完善 /
第一节同意 /
第二节合同之债的客体 /
第三节约因 /
第四节形式 /
第四章对磋商成果的否定性评价:无效及其他 /
第一节不存在 /
第二节无效 /
第三节否定性评价的其他类型 /
第五章合同的效力: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变动 /
第一节合同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 /
第二节合同在第三人方面的效力 /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债务不履行及其救济 /
第一节关于债务不履行的不同立法体例 /
第二节不可抗力与债务不履行 /
第三节债务不履行的救济方式 /
第七章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与合同法改革的特点 /
第一节法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法国合同法改革的特点 /
附录一《卡特拉草案》体例大纲与条文(节选) / 附录二《泰雷草案》体例大纲与条文(节选) / 附录三《司法部草案》体例大纲与条文 / 附录四参考文献 / 后记 /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编辑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中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著作之入选丛书,不论作者职称、地位、亲疏,以学术性为唯一考量。
——梁慧星
本书以法国合同法改革进程中的三部草案为观察对象,进行比较研究,整合共性、比对差异、分析缘由,找寻制度的特色,发现改革的方向。
三部草案表明,法国合同法改革系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之上,强化“善意原则”与“安全原则”,寻求三者之间的平衡,这体现在诸多具体制度(如要约、承诺、约因、告知义务、无效、解除、返还等)的改革举措上。
在所谓“欧洲私法一体化”的舆论中,三部草案坚持捍卫和优化法国传统民法体系与基本制度。尽管有些草案试图在形式上和语言上 “亲欧洲”,但其实质规则仍是对法国既有判例、学理的再现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