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0.0
本书涵盖了从先秦至现代的各个历史阶段。先秦秦汉部分均以最新的出土文献为基本资料并结合传世文献分析从先秦至秦汉的法制变迁及其文化背景。魏晋南北朝隋唐阶段关注这一时段的礼、乐、政、刑的实态,且以新发现的宋天圣令为据复原唐令和分析唐日律令制的异同。宋元部分既有对此时之法律形式变迁的考察,也有对民事法律的深入分析,还有对蒙元推广统治之方式的探讨。明清阶段分析明清时代的个别法律制度,或从社会史、区域史的视角探讨明清时代的法律运行,对明清时代的法文化进行概括性论述。现代部分对现代中国之司法问题的域外观察。
“海外中国法研究译丛”序
编者前言
上册
包山楚简所见的证据制度
秦律、汉律中有关共犯的处罚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盗律》所见磔刑的作用——诸侯王国视野之下的严刑适用
汉代的死刑奏请制度
通往晋泰始律令之路(Ⅰ):秦汉的律与令
通往晋泰始律令之路(Ⅱ):魏晋的律与令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听讼与录囚
隋文帝的乐制改革——以鼓吹乐的再编为中心
唐日赋役令的构造与特色
关于唐日律令制度下的杂徭
唐日律令贱民制的考察之——关于贱民间的阶层性秩序
唐宋变革时期的军礼与秩序
下册
宋代断例考
宋代官田的“立价交佃”与“一田两主制”
开发·地价·民事法规——以《清明集》所见土地典卖关系法为中心
元代江南投下考——《元典章》文书所见投下有司的相克
拥挤列车模式:明清时期的社会认识和秩序建构
从做招到叙供——明清时代的审理记录形式
明清时代“歇家”考——从诉讼的脉络进行解析
“非规则型法”之概念——以清代中国法为素材
健讼的认识和实态——以清初江西吉安府为例
清代秋审制度的功能及其实态
现代中国的纠纷与司法
中国审判独立的现状及特征
《日本学者中国法论著选译(套装上下册)》收入的24篇论文在断代上基本涵盖了从先秦至现代的各个主要历史阶段。先秦秦汉部分的数篇文章均以出土文献为基本资料并结合传世文献分析从先秦至秦汉的法制变迁及其文化背景。魏晋南北朝隋唐阶段的数篇文章关注这一时段礼、乐、政、刑的实态,且以新发现的宋《天圣令》为据复原唐令和分析唐日律令制的异同。宋元部分的数篇文章既有对此时之法律形式变迁的考察,也有对民事法律的深入分析,还有对蒙元推广统治之方式的探讨。明清阶段的数篇文章或细致分析明清时代的个别法律制度,或从社会史、区域史的视角探讨明清时代的法律运行,或对明清时代的法文化进行概括性论述。现代部分的两篇文章均为对现代中国之司法问题的域外观察。可以说,这24篇论文或具体或抽象地描述了中国法的历史风貌和现代处境,是国内学者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可资参照的高水平国外成果。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张晋藩先生任名誉院长,朱勇教授为院长,张中秋教授为常务副院长。研究院现有专职研究人员12人,设有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比较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等。研究院承担和完成了多项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获奖成果多项,其中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一、二等奖各一项。目前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国家级重大项目有“中华大典·法律典”、“清史·法律志”等。研究院以学术为己任,现有“学术文库”、“博士文丛”、“海外译丛”三个出版系列和《中华法系》院刊,并与国内外多家学术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法律史学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