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群体事件观
新群体事件观封面图

新群体事件观

刘子富, 著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29.0

书籍简介:

本书通过对贵州瓮安事件深层原因和发生发展过程的剖析,揭示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新群体事件观,正确应对突发的群体事件。

书籍目录:

序:单光鼐

前言

第一章偶发案件引发群体事件

一、女中学生溺水死亡引发“6.8”事件

二、省委书记在现场三次向瓮安百姓道歉

三、第三次尸检确认仍为溺水死亡

四、“6.8”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

五、迅速启动干部问责程序

六、依法严惩挑头闹事骨干和不法分子

第二章学生打砸抢烧冲在前

一、无知少年成“罪魁”

二、“参加黑社会,有吃有喝有地位”

三、学校重授业轻传道

四、学校法制教育缺失

五、教育成了学校的单打独斗

第三章丢掉“现场第一原则”

一、处置不及时,事态逐步升级

二、紧要关头,主要领导到哪去了?

三、缺乏政治敏锐性,事到临头无对策

四、权威信息“失语”,虚假信息泛滥

五、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第四章一时的政绩,几代人的灾难

一、掠夺性开采,剥夺群众生存权

二、政府不作为,企业出下招,农民使狠招

三、政策打架,移民攀比,政府头痛

四、与民争利,群众哭诉无门

五、公安推一线,干群变“水火”

六、只有科学发展,才能实现和谐

第五章社会管理软弱无力

一、基层组织形同虚设

二、体制障碍削弱执政能力

三、黑恶势力甚嚣尘上

四、社会教育严重缺失

五、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第六章以大智慧大勇气割掉“毒瘤”

一、创新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制度

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三、整合民主监督机制

四、创建利益协调机制

五、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

结束语

前言

1949年,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发展成为执政党,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近6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和依靠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肩负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在神州大地上描绘着一幅幅宏伟壮丽的画卷。通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赢得了国际话语权。

然而,世界一些国家发展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又是社会各种矛盾的凸现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美元大关,正迈向3000美元的关口。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发展结构失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不和谐,我国已进入社会矛盾凸现期。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十几年来,我国社会群体性事件呈直线上升趋势:1993年发生0.87万起,2005年上升到8.7万起,2006年逾9万起。政府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稍有不慎,极易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甚至动摇执政基础。这对执政党而言,既是全新的课题,也是严峻的挑战。

相对于四川汉源事件、广安事件、大竹事件、安徽池州事件、重庆万州事件、浙江瑞安事件等群体性事件,2008年6月28日发生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6.28”事件,无论从聚集、围观、参与人数、震荡激化过程、持续时间、冲突的剧烈程度和破坏程度看,还是从造成的影响程度看,都是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中的“典型群体性事件”、“标本性事件”。

剖析瓮安“6.28”事件,使人深受启迪:没有不讲道理的人民群众,主要问题在于瓮安原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一部分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牢固,群众观点越来越淡漠,忘记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这个夯实执政基础的法宝,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严重缺乏安全感,导致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逐步演变成令人痛心的“水火关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失去信任,党在当地的执政基础发生动摇,一个女中学生之死成为导火索,引爆了震惊中外的瓮安“6.28”事件。

瓮安“6.28”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这次事件充分暴露在我国“欠发达、欠开发”的地区,仍以牺牲资源、牺牲环境和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走不通;充分暴露当地党委、政府在矛盾凸现期、社会管理探索期,回避社会各种矛盾,社会管理软弱无力,面对突发性群体事件,丢掉了“现场第一原则”,甚至束手无策的“软肋”。

现阶段,我国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发生,矛盾积累和尖锐到一定程度,不可避免要发生群体性事件。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必要重新审视共产党执政条件下发生的群体事件,树立新群体事件观群体事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是国家走向现代化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要正确区分和处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要把群体事件作为帮助党和政府认识自身体制、机制、制度、作风等方面存在深层次问题的清醒剂;作为敦促党委和政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助推器;只有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才能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巩固执政根基,党和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当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量是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诉求引发的,卷入群体事件的绝大多数群众,从根本上是热爱党和国家的,这类群体事件完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并非为达到推翻党和政府的政治目的而引发的对抗性矛盾,对群体性事件不能简单地作政治解读。对盲目卷入群体事件的绝大多数群众,进行疏导和区别对待,批评帮助,说服教育,最终实现相信、团结和依靠他们一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而对另一类性质的群体性事件,对极少数策划、组织、指挥闹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挑头打砸抢烧的不法分子、黑恶势力骨干分子,则要依法严厉打击,确保社会安宁。

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群体性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有关党政责任人,不管是谁,都要敢于问责,决不护短,决不姑息,才能理顺民意,化解民怨,凝聚民心。

多难兴邦,多难砺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有敢于正视自身问题的勇气,要有敢于创新机制的胆略,要有敢于割除自身“毒瘤”的气魄,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大无畏的气概,坚韧不拔的精神,立党为公的胸怀,加强党的建设,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后记

不回避社会矛盾,是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种求真务实的态度。瓮安“6.28”事件发生以后,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切实把尽快平息事态、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善后工作,并派出党建工作组、学校教育工作组、妇联工作组、青年工作组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组等深入瓮安,调查研究,剖析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瓮安事件”平息以后,经过5个多月的深刻反思,在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吸取教训,深受教育,警醒过来,从政治上、理论上、想想上、法律法规上、政策上都获得提高。贵州省委、黔南州委和瓮安县委对“6.28”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干部,本着党的“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本着全面、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看其全部历史和全部工作过程的精神,2008年12月10日,免职后的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被安排任黔南州财政局副局长。

执政党若不清醒地看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体制、机制、制度上程度不同地出了偏差,而将发生群体性事件地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棍子打死”,以谢天下,这样做实际上是在找替罪羊,简单化处理干部,只会造成人人自危,必然导致万马齐喑的政治局面,最终受损的是党和国家。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群众要求日趋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显得十分重要、十分紧迫、十分艰巨。只有正视并深入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消除积怨,促进社会和谐。

有专家预言:“瓮安‘6.28’事件是可以复制的。”这不是危言耸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瓮安“6.28”事件发生在瓮安,不只是瓮安县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建设和管理、社会教育、干部考核、任用、管理体制等方面,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协调、不适应。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因此,在新时期、新阶段,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迫在眉睫。

不能让“瓮安事件”常态化。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应吸取瓮安“6.28”事件的沉痛教训,树立新的群体事件观,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通过科学发展解决现阶段不可避免的、发展中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从长远计,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拿出大智慧、大气魄和大勇气,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增强党与行政机构以及整个国家领导机关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各行各业以及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大力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内容摘要:

  剖析瓮安“6.28”事件,使人深受启迪:没有不讲道理的人民群众,主要问题在于瓮安原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失去信任,党在当地的执政基础发生动摇,一个女中学生之死成为导火索,引爆了震惊中外的瓮安“6.28”事件。本书作者、新华社高级记者刘子富通过对“瓮安事件”深入调研,带您洞悉其中的启示。  剖析瓮安“6.28”事件,使人深受启迪:没有不讲道理的人民群众,主要问题在于瓮安原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和干部作风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出了偏差。一部分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不牢固,群众观点越来越淡漠,忘记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这个夯实执政基础的法宝,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严重缺乏安全感,导致当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鱼水关系”,逐步演变成令人痛心的“水火关系”。  本书作者、新华社高级记者刘子富通过对“瓮安事件”深入调研,提出了“新群体事件观”,即现场第一原则、就事论事原则、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原则、反思自责原则、问责制原则以及慎用警力原则。这是对贵州省成功处置"瓮安事件"的系统的总结。本书对各级领导干部化解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作用。【作者简介】  刘子富,新华通讯社贵州分社原社长,新华社高级记者,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从事新闻工作近30年,长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写了大量政治。经济、科技、民族、文化、宗教等众多领域的河研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进程,其中,一系列专题报道曾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出版有《路在何方神州农业采访札记》(合著)《贫困.忧思.奋起贵州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采访札记》《居安思危中国反腐败走势录》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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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118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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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新华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9.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装帧平装
页数 192 印数 8000

书籍信息归属:

新群体事件观是新华出版社于2009.03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631.4 的主题关于 治安管理-群体-紧急事件-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