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42.0
草原的保护,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更是一个体制问题和法律问题。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着力强化草原法制。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最高效力,以2003年《草原法》为核心内容,以其它部门法的相关规范和一系列相关配套法规为补充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2003年《草原法》极大地促进了草原的保护。然而,以2003年《草原法》为核心的草原法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立法价值理念滞后、立法技术不够成熟、立法内容缺失缺陷以及立法协调适用不足等。 本书从端正草原立法理念、彰显草原立法价值、革新草原立法技术等方面介入,阐述了完善草原法制的总体思路,以此为基础,详细论证了完善中国草原法制的具体设想:一是健全草原法律制度(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和公众参与等);二是规范草原权属条文;三是细化草原法律责任;四是明确草原犯罪裁量标准;五是强化草原立法协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