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28.0
本书是一部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冲突法制度的作品,其旨在运用经济学的思考路径与分析方法寻找解决管辖权冲突与法律选择问题的最佳方案。
第一章理论基础
第一节经济学分析的内涵、方法与优势
一、经济学分析的内涵
二、经济学分析的方法
三、经济学分析的优势
第二节经济学分析法学的理论功能
一、经济学分析法学的学科定位
二、经济学分析法学的理论功能
第三节效率与正义的内在统一
一、正义的效率诠释
二、效率实现过程中的正义
三、在正义与效率的冲突中权衡
第二章冲突法的经济学分析:文献述评
第一节巴克斯特与比较损害说
一、概述
二、比较损害说的经济学论证
三、短评
第二节波斯纳与比较管理优势说
一、概述
二、波斯纳的分析
三、比较管理优势说的评价
四、比较管理优势说的启示
第三节温克普与政策与实用主义理论
一、概述
二、管辖权交易的经济学分析
三、温克普与递补规则
四、政策与实用主义的具体体现
五、对冲突法之作用的基本认识
六、政策与实用主义的合理性
第四节罗哈罗、莱本斯坦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经济学思考
一、罗哈罗的观点
二、莱本斯坦的观点
三、来自罗哈罗与莱本斯坦理论的启示
第五节古兹曼与全球福利最大化
一、概述
二、冲突法与全球福利最大化
三、国际合作的可行性与国际合作的多层次性
四、评价
第六节萨里米尼与属地法律选择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一、属地的法律选择规则的经济功能:规范分析
二、属地的法律选择规则与灵活的法律选择规则:实证分析
三、评价
第三章管辖权相关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经济属性与经济功能
一、管辖权的经济属性
二、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经济功能
第二节管辖权的确定:成本收益分析
一、与司法管辖服务相关的成本和收益的确定
二、现有国际民事管辖权确定原则的效率评价
三、当事人和法院根据成本收益分析对管辖权的选择和确定
第三节管辖权的发展趋势:供求理论分析
一、司法管辖服务市场的定性
二、影响司法管辖服务的需求与供给的因素
三、法院根据供求原理采取的调整措施
第四节外国法院判决之承认与执行的博弈分析和公共选择理论分析
一、外国法院的判决得到承认的法律依据
二、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经济学分析
第四章法律选择方法的传统理论认识与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关于法律选择方法的传统理论
一、法律选择方法的基本类型与适用范围
二、法律选择方法相关理论的演进与现状
第二节冲突法的经济学分析理论与法律选择方法的新发展
一、冲突法的经济学分析理论中提供的法律选择方法
二、对不同法律选择方法的评价
三、经济学分析肯定的法律选择方法
第五章法律选择规则的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法律选择规则之发展趋势:经济学分析
一、法律选择规则增加灵活性的趋势:经济学分析
二、法律选择规则在灵活性与确定性之间的权衡:经济分析
第二节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最密切联系原则
一、国际合同领域里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与限制:成本收益分析
三、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经济功能、成本陷阱与有效适用
第三节具体领域法律选择规则的确定与证明
一、合同
二、物权
三、知识产权
四、侵权
五、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
六、婚姻家庭
七、继承
第六章结论与启示
附录:统一实体法的经济学分析
一、统一实体规范与合作均衡
二、统一实体规范的经济功能
三、统一实体规范与冲突规范的经济功能比较
参考文献
后记
本书是一部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冲突法制度的作品,其旨在运用经济学的思考路径与分析方法寻找解决管辖权冲突与法律选择问题的最佳方案。全书不仅从宏观上确定了法律选择规则所具有的灵活性与确定性的不同存在条件,又从微观上确定了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继承等领域能够实现相关资源有效配置的法律选择规则。 本书是一部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冲突法制度的作品,其旨在运用经济学的思考路径与分析方法寻找解决管辖权冲突与法律选择问题的最佳方案。本书既是21世纪的冲突法研究成果,又是以冲突法中的相关具体制度为研究对象深化法经济学理论的一次尝试。就研究方法而言,本书在运用成本收益分析、供求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博弈理论进行规范分析的同时,也通过案例分析、具体冲突法制度的效率评价完成了对应内容的实证分析。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冲突法的经济学分析理论中发觉法律选择问题的解决方法”、“对现有的管辖权确定原则以及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进行效率评价”以及“运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以实现法律适用过程中以及准据法适用后的资源有效配置为目标选择具体的法律选择规则”是本书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就研究进展而言,本书取得了以下几个研究成果:在管辖权的经济学思考部分,本书确定了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条件并对法院为了增加诉讼或者抑制诉讼的具体措施提出了建议;在法律选择方法的经济学分析部分,本书确定了得到经济学分析支持的新的法律选择方法并为传统法律选择方法设计了有效的适用途径;在法律选择规则的经济学研究部分,本书不仅从宏观上确定了法律选择规则所具有的灵活性与确定性的不同存在条件,又从微观上确定了合同、侵权、知识产权、继承等领域能够实现相关资源有效配置的法律选择规则。【作者简介】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国际法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师从吕岩峰教授。2007年7月起,任教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先后在《社会科学战线》、《理论学刊》、《北方论丛》等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曾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两项,参编国际私法教材两部,法经济学教材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