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封面图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

张永伟,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45.0

书籍简介:

本书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与培训、职业病危害控制、职业健康监护等行政执法办案中常见的45个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即开工建设的行为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的行为 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行为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 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第二章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与培训 五、用人单位未采取《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 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行为 六、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 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行为 七、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 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行为 八、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 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 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行为第三章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 九、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 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行为 十、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 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行为 十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 上报、公布的行为 十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仍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行为 十三、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 价的行为 十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作业的行为 十五、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 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行为 十六、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 采用的行为 十七、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行为 十八、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 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储存不符合《职 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第四章 职业健康监护 十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 真实情况的行为 二十、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 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行为 二十一、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 诊治的行为 二十二、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 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行为 二十三、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 作业的行为 二十四、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 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行为 二十五、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 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行为第五章 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 二十六、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 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撩为,设晓 二十七、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 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 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行为 二十八、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 设施的行为 二十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 备或者材料的行为 三十、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 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警示说明的行为 三十一、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 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行为第六章 职业病危害事故 三十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 重损害的行为 三十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 位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 及时报告的行为 三十四、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 疑似职业病的行为第七章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三十五、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 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行为 三十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超出资质认证或者批准范围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 诊断的行为 三十七、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 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行为 三十八、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 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的行为 三十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 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第八章 其他 四十、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 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 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行为 四十一、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 四十二、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 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行为 四十三、有关部门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行 为 四十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 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 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 四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 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j徇私舞弊的 待为附录 职业病防治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 业病危害作业案 案例二、某公司拒绝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行政处罚 案 案例三、某涂料制造公司违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案 案例四、某市木材加工公司拒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行政处 罚案 案例五、某厂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案 案例六、某石棉制品有限公司发生苯中毒危害事件案 案例七、某工业园区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罚案 案例八、某灯泡厂一工人职业性重症中暑死亡案 案例九、某公司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案 案例十、某煤矿违法作业损害矿工生命健康案 案例十一、某公司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重大急性职业中毒案 案例十二、某鞋业公司未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及公布案 案例十三、某洗衣店作业场所住人行政处罚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

内容摘要: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由张永伟著,力求在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方面寻求结合与平衡。反映在形式上即表格和文字讲解两方面互相配合,在以简练、精到表格作为核心内容的基础上,配以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作为背景和说明,以期达到两方面知识的相通、相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职业病防治知识是深奥晦涩的,甚至对业内人士和执法人员也不例外。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人员对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办案能力和执法效果。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由张永伟著,作者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写作内容紧密结合法律实践,着力解决具体问题。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根据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总结45个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以表格的形式对行为概念、处罚机关、违法界定标准、违法行为认定、调查取证、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法律依据等进行一一阐述,力求在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方面寻求结合和平衡。本书对从事职业病防治的执法人员、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均有较强的指导和借答作用。 【作者简介】 张永伟,主任医师,律师,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致力于卫生法研究,出版《食品卫生法答疑》、《医师执业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食品卫生培训教程》、《法定职业病预防与控制指南》等著作,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书名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丛书名行政执法指导书系
978750933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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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4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2.5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54-62 的主题关于 职业病防治法-行政执法-中国-指南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