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河南人民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58.0
本书以修正后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和与之相关的民事制度法为主干,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主线,将梳理后的关于民事实体法的法律法规予以编选。
第一部分 实体法编
分类目录
一、总类
二、民事主体和登记
(一)民事主体
(二)登记
三、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二)代理
四、物权
(一)综合
(二)物权登记
(三)物权确认和保护
(四)所有权
(五)用益物权
(六)担保物权
(七)占有
五、债权
(一)综合
(二)合同债权
(三)担保债权
(四)债权保全
(五)债的转移
(六)不当得利
(七)无因管理
(八)违反合同责任
六、人身权及有关权利
(一)综合
(二)人格权
(三)身份权
(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
(六)残疾人权益保护
(七)军人军属权益保护
(八)归侨侨眷权益保护
(九)少数民族权益保护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
七、婚姻家庭、继承权
(一)综合
(二)婚姻
(三)家庭关系
(四)继承权
八、劳动、人事争议
(一)综合
(二)劳动就业
(三)劳动争议
(四)人事争议
九、侵权
(一)综合
(二)侵害物权之债
(三)侵害股权之债
(四)侵害知识产权与竞争之债
(五)侵害人身权及有关权利之债
(六)特殊类型侵权之债
十、诉讼时效和期限
十一、涉港澳台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综合
(二)涉港澳台婚姻
(三)涉港澳台继承
《民事办案手册(第2辑)(民事实体法部分)》按选编体例,以修正后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和部分与之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为主干,以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修正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主线,紧密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将梳理后的民事法律规范分成三编:即实体法编、程序法编和制度法编,并分别予以筛选。由于民事法律规范所涉部类多、范围广,且数量浩大,根据民事审判工作需要,我们将全书分设42个类目和若干级小类分别进行选编。为方便各审判环节和民事审判庭按各专业分工使用,以及巡回办案时携带方便,囿于篇幅所限,在选编体例下又采用分编方式,将本书各编按所涉不同内容,各有侧重地分解为六个部分:即首先将本书三编中起主要、核心、综合规范性作用的民事法律规范选编一辑“民商审判综合部分”;然后将“实体法编”中的“民事实体法部分”、“商事实体法部分”和“知识产权与竞争法部分”再分辑选编;而“程序法编”和“制度法编”则不再分解,并按原编进行选编。全书共分六辑出版。随着民事法律立、改、废的不断变化和进展,本书将以续编方式不断满足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