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68.0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本书的研究成果表明,现代公法制度体系中包含着丰富的统一性。在现代公法主体制度、行为制度、程序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中,普遍存在着的部门公法之间的共性制度、关联性制度和交融性制度,将分散于诸部门公法之中的公法制度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了公法制度体系的“形散而神聚”。本书关于部门公法之间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内容的发掘和揭示,为统一公法学的理论框架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制度支撑:首先,本书将现代公法的“统一性”分解为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三个方面。其次,本书将现代公法制度划分为公法主体制度、公法行为制度、公法程序制度、公法监督制度和公法责任制度五大板块,依次对每一板块的公法制度进行“统一性”检验。再次,本书为了选择历史的视角来阐释现代公法制度的统一性,将公法制度置于一种“历史-现在-未来”的语境中加以考察。最后,本书在章节安排上采用一种先宏观后微观、从面到点、由虚到实的研究路径,在对现代公法主体、行为、程序、监督、责任制度中的统一性加以全面论述之后,选择具体的公法制度分别验证上述各项制度中蕴藏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
前言 导论:公法传统的传承与嬗变第一章 现代公法主体制度 第一节 公法主体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主体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主体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主体制度第二章 现代公法行为制度 第一节 公法行为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三章 现代公法程序制度 第一节 现代公法程序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程序制度
前言 导论:公法传统的传承与嬗变第一章 现代公法主体制度 第一节 公法主体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主体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主体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主体制度第二章 现代公法行为制度 第一节 公法行为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行为制度 第三章 现代公法程序制度 第一节 现代公法程序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程序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程序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程序制度 第五节 诸部门公法都需要加强的公法程序制度 第四章 现代公法监督制度 第一节 公法监督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监督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间具有关联性的公法监督制度 第四节 诸部门公法都缺乏关注的公法监督制度 第五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监督制度 第五章 现代公法责任制度 第一节 公法责任制度安排的统一性 第二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共性的公法责任制度 第三节 部门公法中具有关联性的公法责任制度 第四节 公私法交融格局下的公法责任制度 后记
本书旨在深刻发掘现代公法制度体系中蕴藏的丰富的统一性。研究表明,在现代公法主体制度、行为制度、程序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中,普遍存在着部门公法之间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制度,它们将分散于各部门公法中的公法制度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了公法制度体系的“形散而神聚”。当然,本书的探索只是推开了统一公法世界一扇长期虚掩的门,使我们身临其境于现代公法制度的统一性之中,看到了统一公法学与公法实践需求之间的契合性,而远没有登堂入室。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本书的研究成果表明,现代公法制度体系中包含着丰富的统一性。在现代公法主体制度、行为制度、程序制度、监督制度和责任制度中,普遍存在着的部门公法之间的共性制度、关联性制度和交融性制度,将分散于诸部门公法之中的公法制度联结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了公法制度体系的“形散而神聚”。本书关于部门公法之间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内容的发掘和揭示,为统一公法学的理论框架提供了比较坚实的制度支撑:首先,本书将现代公法的“统一性”分解为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三个方面。其次,本书将现代公法制度划分为公法主体制度、公法行为制度、公法程序制度、公法监督制度和公法责任制度五大板块,依次对每一板块的公法制度进行“统一性”检验。再次,本书为了选择历史的视角来阐释现代公法制度的统一性,将公法制度置于一种“历史-现在-未来”的语境中加以考察。最后,本书在章节安排上采用一种先宏观后微观、从面到点、由虚到实的研究路径,在对现代公法主体、行为、程序、监督、责任制度中的统一性加以全面论述之后,选择具体的公法制度分别验证上述各项制度中蕴藏的共同性、关联性和交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