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
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封面图

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

陈玉梅,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32.0

书籍简介:

本书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多式联运是现代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但承运人法律地位的界定一直是运输界和法学界的难题。本文具体分析了在多式联运中承运人的不同法律地位:实际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无船承运人以及转化为承运人的承揽运送人。接着具体分析了承运人与代理人、无船承运人与承揽运送人、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以及多式联运经营人之间身份界定的主要标准与方法。法律地位的不同,自然会带来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区别。

作者介绍:

陈玉梅,1975年6月出生,湖南邵东县人,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现任贵州财经学院副教授、民商法学学术带头人,主要研究合同法、商法总论和海商法。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主持省级项目两项,先后在《法学杂志》、《甘肃政法学院学院》、“求索》、《湖南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等杂志发表20余篇学术论文。

书籍目录: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一章 多式联运与承运人概述

第一节 多式联运概述

一、多式联运的意义

二、“多式联运”用语的辨析

三、多式联运的特征

四、多式联运与特殊单式运输的区别

第二节 承运人的界定

一、承运人含义概述

二、承运人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定

三、缔约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承担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类型

第一节 实际承运人

一、实际承运人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二、实际承运人与缔约承运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三、实际承运人与履约方的关系

第二节 多式联运经营人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定义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特征

三、对我国法律关于多式联运经营人规定的评析

第三节 无船承运人

一、无船承运人概述

二、无船承运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三、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关系

第四节 承揽运送人

一、承揽运送人的定义与特征

二、承揽运送人与代理人、行纪人的关系

三、承揽运送人的法律地位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实务中承运人类型辨析

第一节 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辨析

一、承运人与代理人身份难以界定的主要原因分析

二、国际上区分代理人与承运人的主要方法

三、我国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与评析

第二节 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辨析

一、二者难以区分的主要原因

二、二者在理论上的主要区别

三、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身份辨认的主要依据

第三节 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身份的辨析

一、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身份界定的重要性

二、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的主要区别

第四节 承揽运送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辨析

一、案例:多式联运合同项下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承揽运

送人的身份辨析

二、承揽运送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主要区别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多式联运中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第一节 实际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一、实际承运人权利义务的立法例探讨

二、实际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三、对我国法律规定的评析

第二节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一、国际公约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权利义务的规定

二、我国法律对此问题的规定及其评析

第三节 承揽运送人的权利义务

一、报酬、费用请求权

二、介入权与介入拟制权

三、特殊留置权

四、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多式联运中承运人的责任承担

第一节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承担

一、实际承运人的责任依据

二、实际承运人的责任范围与期间

三、实际承运人单独承担责任的要件

第二节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承担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基础与归责原则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追偿及其限制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及责任限制

第三节 承揽运送人的责任承担

一、承揽运送人的归责原则

二、承揽运送人对其履行辅助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三、短期消灭时效

本章小结

第六章 《鹿特丹规则》与我国对多式联运、承运人法律地位的规定及立法完善

第一节 《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的新规定

一、《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法律地位的规定

二、《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权利义务、赔偿责任的新规定

三、《鹿特丹规则》对我国多式联运中承运人制度的影响

第二节 我国对多式联运及承运人法律地位的规定与评析

一、我国法律对多式联运的规定与评析

二、我国对多式联运中承运人法律地位的规定与评析

第三节 对我国多式联运中承运人立法完善的若干思考

一、制定国内统一的多式联运法律制度

二、明确规定承运人的类型及其权利义务

三、规定履约方制度——承运人以外的众多责任主体

四、发展两种极为重要的辅助性行业:货柜集散站经营业和承揽运送业

五、废除无船承运人制度

本章小结

附录:多式联运有关法律法规(节选)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多式联运已成为现代货物运送的主要方式,但在带来便捷和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承运人的界定及其权利义务的区分就是其中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着承运人与代理人、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承揽运送人与承运人以及承揽运送人与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辨析问题。法律地位的不同,自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亦各异。为使我国多式联运得到更好发展,我们应统一国内多式联运,明确规定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扩大运输责任主体,延展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明确承运人及各履约方的权责划分。其次,将“履约方”制度在我国未来的运输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再次,配合多式联运快捷性的要求,发展两种极为重要的辅助性行业:货柜集散站经营业和承揽运送业。最后,为了与我国运输法制相协调,应废除无船承运人制度,其职能由承揽运送人担任。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书名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97875004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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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2.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9 × 21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多式联运中的承运人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0.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94.4 的主题关于 国际运输:联合运输:货物运输-海商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