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年代:2018
定价:56.0
定罪完全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类型是刑事法律规定有清楚明确的标准,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不会产生歧义。在这种情况下,定罪时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有限,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人员只是“法律的喉舌”而已。另一种类型是刑事法律对个罪的规定比较原则或者即使清晰明确,但在事实认定或适用法律上界限并不清晰,需要司法人员根作出自己的判定。但是,恰恰是这种裁量性定罪,长期以来被人们所忽视,无论是理论与实践,几乎都一直热衷于案件非此即彼的认定上,以致于人们对什么是裁量性定罪,其存在的空间范围是什么,和确定性定罪相比具有什么样的特性,其具有哪些特殊价值,如何对其规范一直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我们就是带着这些“问题”对裁量性定罪展开探讨,试图揭开“裁量性定罪”的盖头,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其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