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25.0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第一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适用导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第三条【平等原则】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否有效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隐瞒事实、编织理由进行诉讼的,如何使用法律第五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第六条【合法原则】第七条【公序良俗原则】3.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有哪些4.祭奠权是否受法律保护第八条【本法的空间效力】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5.出生和死亡如何认定第十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第十一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7.如何认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合同是否有效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9.如何判断行为人的行为与其精神状况相适应10.实践中一般依据什么确认当事人患有精神病第十四条【法定代理人】第十五条【公民的住所】11.如何确定公民的居住地第二节 监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12.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如何安排13.如何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14.指定监护人发生争议的,如何解决15.如何确定监护人的责任16.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死亡,他人是否可以避开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而代理该未成年子女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17.夫妻一方因没有条件履行日常的监护职责而委托……第三章 法人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六章 民事责任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 附则配套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含民通意见及立法解释)注解与配套(第三版)》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对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作者简介】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含民通意见)注解与配套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 | ||
9787509355480 如需购买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含民通意见)注解与配套》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3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4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含民通意见)注解与配套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4.7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15 的主题关于 民法-总则-法律解释-中国 的书籍。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刘彦沣, 编著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