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88.0
本书意在从公民自我治理的角度出发对当前的行政法范式进行反思。在现代国家与社会,行政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正当性危机,无论是立法者的正当性输送,还是多元利益模式中的公共参与,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危机。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单纯地依法行政以及止步于行政程序形式要求的公共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当前的行政法范式依然坚持单一中心和自上而下的行政权运作方式,并以此为基点搭建一整套的概念体系、信念和方法,它难以解释或解决行政权的正当性危机,由此也引发了自身的范式危机。有鉴于此,本书考察了行政法的自治范式是如何回应上述危机的,以及为了回应危机,自治范式应当具备哪些内涵。其主要线索是在地方的框架内,借助对美国地方治理的观察与分析来逐步呈现自治范式的内涵,完成对组织法、行为法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改造,并进一步思考和探索自治范式在中国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