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8.0
在司法领域,法官通过对规则的解释在法律的一般抽象与个案的个别具体之间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在这一过程中,法官应严格服从法律还是可以创造性地解释法律,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在裁判实务中,这都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难题。在法治社会,对法官而言,服从法律是其当然职责,因此本书的主旨便在于探讨如何在法律解释权限内,平衡“服从”与“创造”之间的张力。通过对各种法律方法的具体运用,法官在服从法律的基础上,融入创造性精神,发挥其创造力,从而实现一种“有思考的服从”。本书不仅对于法学理论有重要意义,对于司法实践特别是法官审理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第一章 法律解释及其难题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难题 第二章 服从性法律解释:法治的基本要求 一、法官服从法律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法官服从法律的方法论原理 三、“服从”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服从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三章 创造性法律解释:司法过程的实质 一、创造性法律解释的理论基础 二、创造性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原理 三、“创造”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创造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四章 “服从”与“创造”矛盾的协调 一、真理的非绝对性:哲学诠释学带来的启示
第一章 法律解释及其难题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二、法律解释的难题 第二章 服从性法律解释:法治的基本要求 一、法官服从法律的法治理论基础 二、法律解释的客观性:法官服从法律的方法论原理 三、“服从”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服从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三章 创造性法律解释:司法过程的实质 一、创造性法律解释的理论基础 二、创造性法律解释的方法论原理 三、“创造”理念下的法律解释方法 四、创造性解释的优势与局限 第四章 “服从”与“创造”矛盾的协调 一、真理的非绝对性:哲学诠释学带来的启示 二、达致共识:矛盾协调的可能性分析 三、法律论证:矛盾协调的方法 四、逻辑、修辞与对话:法律论证的方法 结语 在服从中创造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法官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法律还是可以创造性地解释法律,是长久以来困扰人们的问题。传统的法律解释客观性理论为法官严格服从法律提供了理论和方法支持,在维护法治的同时也带来了司法裁判的僵化;而创造性解释虽能够弥合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件之间的天然缝隙,却扩大了司法的不确定性。本书尝试在法律论证领域为法官协调“服从’与“创造”的矛盾探索的新进路,通过具体论证方法的应用,法官可以实现一种融入创造精神的服从,一种“有思考的服从”,以实现法律方法对法治精神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