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龙文集
刘瑞龙文集封面图

刘瑞龙文集

刘瑞龙, 著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78.0

书籍简介:

本书是刘瑞龙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撰写的文稿,其中,有些是署名文章,但有相当一部分是以行署文件形式下发的通知、文告、总结等。这些文稿,大部分来源于《刘瑞龙淮北文集》(上、下卷),本文集曾经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审阅,并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过单行本,中央军委副主席张震为该文集撰写了序言。我对所收文章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原《淮北文集》中将文章分为“署名文章”和“行署文件”两部分,既然这些文章都是刘瑞龙亲自撰写的,这样分类显然就不合适了。我将《淮北文集》中的文章全部打乱,重新按时间发展顺序进行排列。

书籍目录:

前言

序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抄给革命青年社同志的书目手迹(1927年)

附:“书目”后记(1980年1月)

将破晓的南通东区——巡视东区报告(节选)(1930年6月17日)

红军与地方武装(1935年)

抗日战争时期

青训班的教务工作(节选)(1938年8月)

战工团下乡实习工作的总结(节选)(1939年2月)

目前宣传工作的几个问题(1939年12月14日)

敌后农村教育与小学教师(1940年6月)

苏皖边区的群众工作(1940年9月)

给张作云的通知(1941年3月17日)

目前群众工作中的两大问题(1941年9月5日)

为实现苏皖边区施政纲领而斗争(1941年9月15日)

附:淮北行署施政纲领(1941年9月15日)

我们对《政府工作》的要求(1941年9月15日)

巩固既得的阵地继续前进(1941年10月22日)

开展淮北苏皖边区的国民教育(1941年11月8日)

淮北苏皖边区修正改善人民生活各种办法(1941年12月25日)

关于加紧春耕运动,努力生产的指示(1942年3月13日)

整顿行政纪律训令(1942年6月7日)

关于贯彻改善民生法令实施的指示(1942年6月20日)

锄奸工作总结报告(1942年7月)

三年来的政府工作(1942年10月)

对参议员质询的答复(1942年10月)

五个月来的锄奸工作(1942年12月)

关于进行年关工作的指示(1943年1月24日)

33天反“扫荡”中政府工作总结(1943年1月26日)

为彻底实施民主政治而奋斗(1943年2月19日)

全边区党政军民动员起来完成春耕救荒任务(1943年2月20日)

把妇女工作推上一个新阶段(1943年3月)

边区教育工作的任务(1943年3月13日)

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训令(教字343号)(1943年3月31日)

附:第五次边区教育行政会议重要决议案(1943年3月31日颁布)

关于以乡为单位禁粮出口调剂粮食办法的训令(1943年4月20日)

处理外来难民办法的训令(1943年4月20日)

给泗五灵凤县政府的信(1943年4月22日)

关于改造基层行政实行民选的指示(1943年5月3日)

牺牲烈士荣哀录(1943年5月5日)

对泗灵睢工作的几点意见(1943年5月22日)

关于夏收工作的训令(1943年5月24日)

夏收中教育部门之工作大纲(1943年5月24日)

关于夏收中改善人民生活规定的布告(1943年6月1日)

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1943年7月)

转变司法工作的起点(1943年7月28日)

秋季中心工作大纲(1943年8月14日)

关于继续开展民主运动,改造基层行政的指示(1943年8月16日)

关于巩固边币稳定金融的指示信(1943年8月17日)

怎样展开秋季群众运动(1943年9月29日)

要使农救会成为“走运会”、“兴旺会”(1943年10月11日)

关于突击粮食工作给县长的指示信(1943年10月17日)

关于彻底完成冬耕工作的紧急指示(1943年10月17日)

给泗五灵凤的一封信(1943年10月25日)

切实整顿粮政保证军需民食(1943年11月4日)

关于目前扩军中几个要注意的问题(1943年11月16日)

关于贯彻优抗工作的补充指示(1943年11月25日)

战斗动员准备反“扫荡”布告(1943年12月6日)

一年来政权工作和今后任务(1943年12月7日)

淮北政权一年(1943年12月25日)

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训令(1944年2月17日)

关于半年工作的决议案(1944年2月)

冬季扩军总结’(1944年4月20日)

关于夏收等问题的训令(1944年5月28日)

淮北苏皖边区军区司令部行政公署训令(1944年5月28日)

关于土地复查问题的训令(1944年5月28日)

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总结(节选)(1944年6月1日)

关于《保障抗日军人婚姻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训令(1944年6月6日)

附一:淮北苏皖边区保障抗日军人婚姻暂行条例(1944年5月29日)

附二:淮北苏皖边区修正陪审条例(1944年5月29日)

附三:淮北苏皖边区修正适用刑法暂行标准(1944年5月29日)

附四:淮北苏皖边区民刑事当事人不服高等法院判决案件救济办法(1944年5月29日)

关于淮北中学第二次反特案件谈话(1944年7月4日)

给淮宝、洪泽、泗阳县委信(1944年9月3日)

给苌宗商并泗灵睢县委的信(1944年9月24日)

淮北五年来群众工作总结(1944年10月16—22日)

复张太冲的信(1944年10月28日)

附:张太冲给邓子恢、刘瑞龙、谢邦治的信(1944年10月27日)

关于成立冬学委员会的通令(1944年11月1日)

进一步巩固团结建设淮北根据地(1944年12月20日)

关于路西群运、武装工作步骤的报告(1944年12月29日)

关于淮北1945年建设方向的决议(1945年1月1日)

淮北苏皖边区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选举与奖励办法(1945年1月6日)

如何贯彻群众路线与克服非群众路线(1945年1月20日)

给泗五灵凤县委的信(1945年3月23日)

切实做好根据地的财经工作(1945年4月19日)

蒋坝对敌斗争检讨(1945年4月29日)

春季生产工作的几点意见(1945年5月4日)

1945年下半年度工作纲要(1945年6月)

关于组织劳动互助的指示(1945年7月)

对于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应有的认识(1945年8月)

附录

刘少奇给张爱萍、江华、刘瑞龙诸同志的信(1940年3月28日)

华中局关于成立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和军政党委员会的决定(1941年8月23日)

华中局关于淮北军政党委员会及书记名单的决定(1942年4月14日)

华中局关于淮北区党委组成名单等问题的批示(1942年11月)

内容摘要:

刘瑞龙同志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在半个多世纪的革命生涯中,他经历了建立工农武装、万里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历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部部长、苏皖军政委员会书记、淮北行政公署主任、中共中央华中分局委员、民运部部长、第三野战军后勤司令兼政委等职务,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纪念刘瑞龙同志诞辰100周年,我们特出版《刘瑞龙文集》。
《刘瑞龙文集》共五卷:前三卷分别包括四个历史时期的文章。第一卷: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二卷: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三卷: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两卷分别为回忆录和诗词。《刘瑞龙文集(第1卷)》为第1卷。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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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01009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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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人民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7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3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刘瑞龙文集是人民出版社于2010.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C53 ,K269.506 的主题关于 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 ,刘瑞龙(1910~1988)-文集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