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燕山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28.0
本书内容包括哲学对身体权建构的关联及启示、身体权的内容及重构、身体在民法客体理论中的定位及范围、身体权支配的基础理论、转让身体组织的民法规范、胎儿胎体、死者尸体的民法规范和结语,共计七章。主要观点:我国应建立包括身体完整和身体健康的大的“身体权”概念。对于身体,民法需要采取比动物更好的更优对待。对身体支配的规范方法应放弃确立自我决定权为独立权利的思路,而应选择确立身体支配权能的思路。身体权合同适用《合同法》规范并不会改变身份关系法定的作法,也不会限制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转让身体组织是身体权最为典型的支配形式,该形式最能够体现主体对身体支配的自由意志,法律对此应当给予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