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20.0
本书系统论证了法律程序的重要意义。为此,作者从社会理论的层面研究了程序的概念、结构和功能,分析了程序在现代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并试图说明对于我国法律建设的意义,同时反驳了各种批评。
程序建设的程序
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
一、绪言
二、为新程序主义立场辩护
三、社会正义的实质性判断与程序性条件
四、法律程序、论证理由以及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
五、从追踪管理和满意度看到的中国式程序设计
六、结论
《法律程序的意义》旨在就秩序的建构和规范的运作等问题正本清源、拾遗补阙,以便把重新诠释和发展了的程序正义论与既有的人际互动关系结合起来。自1993年论文发表以来,新程序主义论在国内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反响,甚至引起某些持续性发酵的效果。学有专攻的诸位先进以及广大读者在不同程度上给予了理解、声援以及引伸。与此同时,批评和质疑的言论也很强劲,历经十余年之后仍然余波荡漾。由此亦可见,无论立场和判断的差异有多大,要不要把公正程序作为中国法制改革的突破口,这的确是个值得反复探讨的真问题。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在这样的时刻,必须通过正当程序来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关系,凝聚基本共识,进而以井然有序、波澜不惊的方式推动政治改革,逐步达到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作者深信,没有程序就没有真正的法治可言。为此,有必要对各种质疑和辩难进行反驳,并对新程序主义作进一步的阐发。这就是出版这个增订版的缘由。【作者简介】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南昌。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京都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1990年就任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教授.2009年接受“神户大学名誉教授”称号。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比较法学、亚洲宪法、审判制度、法律职业。著有《超近代的法》(京都:米内尔瓦书房,1999年)、《法治秩序的建构》(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现代中国的法制变迁》(东京:日本评论社.2001年)、《宪政新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增补本,2005年)、《中国审判的构图》(东京:有斐阁,2004年)、《正义思考的轨迹》(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年)、《秩序与浑沌的临界》(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等。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法律程序的意义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法学名篇小文丛 | ||
9787509332689 如需购买下载《法律程序的意义》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增订本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4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法律程序的意义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1.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0.0 的主题关于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