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7
定价:20.0
“社科法学”的提法,最早是苏力在2001年提出的,但直到2014年才被法学界反复使用。如果不是针对“法教义学”使用“社科法学”这一概念。“社科法学”就是之前一直使用的类似表述:“法律和社会科学”、“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强调的是在法律研究中运用社会科学方法。就目前的社科法学研究而言,已经形成规模的有三种研究进路: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法律认知科学。所谓形成规模,主要指的是有了较为稳定的研究群体、一定数量的知识产出。尽管存在知识递进关系,但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法律认知科学这三种进路,需要抽离出更基本的共性,从而构成整体意义上的社科法学。这就涉及方法论的问题。法教义学的基本方法是体系性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