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40.0
作者指出,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重视审批,而忽视持续监管。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博弈的根源主要在于事权与财权的失衡,以及政绩考核体系不合理。在政府与社会方面,由于行业协会定位不清和功能弱化,致使政府依法对钢铁业的规制缺少行业协会的合作和接力。本书在对我国钢铁产业政策法的成败得失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实践经验,从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行业协会这三个维度构建规制框架。首先,合理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针对钢铁产业规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则重点促进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日常监管、信息流通、诚信机制建设等公共服务水平。其次,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方面,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使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从根源上消除地方政府因税源问题对钢铁企业的不当干预;另一方面,要完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和地方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制度,由GDP导向转向发展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综合导向,从而消除地方政府对国家产业政策实现的掣肘。再次,重构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在政府与钢铁行业协会之间建立一种彼此相对独立、职责明确、相互补充和配合的政会合作机制。最后,提出制订一部综合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钢铁产业调整法》,作为对钢铁产业多层次立法予以系统整合和统领的法律,并尝试写了一部民间建议稿。这是一种开创性的探索,也体现了本书的实践价值。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中国钢铁产业的法律规制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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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1000 |
中国钢铁产业的法律规制研究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5.7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92.4 的主题关于 钢铁工业-工业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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