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的宏观视界
侵权法的宏观视界封面图

侵权法的宏观视界

张平华,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8.0

书籍简介:

“宏观-微观”是科学研究中广泛适用的对称范式 ,涉及研究对象、方法等各个层面。法学研究也应存在宏观法学和微观法学的区分。本书以侵权法的宏观视界为题,属于宏观法学的范畴,既意味着研究对象主要为宏观问题,又意味着主要采用宏观研究的方法。宏观侵权法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大概地说,宏观侵权法意味着宏大的研究视野、开放性的规则体系及综合性的法律思维方法。本书从宏观侵权法的体系结构、制度创新以及视角转换等角度进行了相关阐述。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宏观侵权法的体系结构 第一节 宏观侵权法的当代图像 第二节 立法态度:轻松对待法典化 第三节 侵权法体系设计之关键第二章 宏观侵权法的制度创新 第一节 价值与规范之紧张:生命权规范设计之难题 第二节 自由与公平之权衡:未成年人致害责任 第三节 合同与侵权之交错:产品责任法上的纯粹经济损失规则 第四节 实体与程序的兼容:民事保护令基本原理 第五节 公法与私法之综合(一):惩罚性赔偿 第六节 公法与私法之综合(二):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 第七节 公法与私法之综合(三):垄断侵权责任初探第三章 宏观侵权法的视角转换 第一节 权利冲突的三重属性 第二节 归责失灵与冲突平衡:以侵扰法为背景的考察 第三节 权利冲突的特殊形式:权利滥用 第四节 集合侵权:从术语翻译到制度建构

内容摘要:

“宏观-微观”是科学研究中广泛适用的对称范式 ,涉及研究对象、方法等各个层面。法学研究也应存在宏观法学和微观法学的区分。本书以侵权法的宏观视界为题,属于宏观法学的范畴,既意味着研究对象主要为宏观问题,又意味着主要采用宏观研究的方法。宏观侵权法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大概地说,宏观侵权法意味着宏大的研究视野、开放性的规则体系及综合性的法律思维方法。张平华编写的《侵权法的宏观视界》从宏观侵权法的体系结构、制度创新以及视角转换等角度进行了相关阐述。作者简介: 张平华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英美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博士。1999年开始师从郭明瑞教授,2002年至今于烟台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社会兼职有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胶东法律人联谊会副秘书长等。在《法学研究》、 《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私法视野里的权利冲突导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成果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等奖励。主要学术领域是民法总论、继承法、侵权行为法。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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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1186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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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7 × 23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侵权法的宏观视界是法律出版社于2014.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04 的主题关于 侵权行为-民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