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6
定价:30.0
本书分为民事、行政、刑事、涉外四部分,涵盖了执行司法实务中所需应用的几乎所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其中民事部分内容最多最全,适用性较强。
民事执行篇
一、一般规定
二、执行管辖
三、执行依据
1.法院生效文书
2.仲裁裁决书
3.公证债权文书
四、执行措施与执行标的
1.冻结、扣划
(1)储蓄、存款
(2)证券、期货账户资金
(3)股权、企业财产
(4)专项基金、费用
(5)财政、军队资金
2.查封、扣押
3.拍卖、变卖
五、诉前保全与先予执行
六、委托执行与协助执行
1.委托执行
2.协助执行
七、中止执行与暂缓执行
八、执行中的其他具体问题
1.主体变更
2.执行异议
3.执行和解
4.破产执行
九、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
十、执行监督
十一、涉港澳台执行
十二、个案复函(综合案件)
行政执行篇
刑事执行篇
一、一般规定
二、死刑、死缓案件的执行
三、取保候审、监外执行
四、缓刑、减刑、假释
涉外执行篇
一、一般规定
二、对外司法协助
三、对外国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
《执行办案必携(修订版)》采用小32开本,双栏排版,容量大、查阅方便、特别适合办案人员出庭、出差、开会时携带使用,是公检法人员、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者的常备工具书。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已经施行了16年多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问题做出了重大修改,并删除了原《民事诉讼法》中的“企业法人破产程序”一章。为方便广大办案人员及时、公正地办理各类案件尤其是民事案件,我们对《民事行政再审办案必携》一书进行了修订,收录了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其修改条文对照表,并对原书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编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公安部法制局, 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公安部法制局, 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公安部法制局, 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法制局, 编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公安部法制局,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