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法理学
中国近代法理学封面图

中国近代法理学

程波,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11

定价:35.0

书籍简介:

本书是对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的研究,希望通过理清晚清至民国种种《法学通论》教科书资源,从大规模的译介引入到自行编撰,考察各个时期《法学通论》教科书的编纂方法及内容如何与中国法理学学科门类相融合,以至形成中国近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知识结构和话语体系。

内容摘要:

《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编著者程波。程波1963年生,湖南华容人。湘潭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理事。现为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教授,讲授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电影与美国法律文化等课程。1996-1997年在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访学期间初识法学并收获研习法理的热情。受马歇尔“自然界没有飞跃”的影响,深感中国法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创造接受法治思想的舆论环境并渐进推行。在法学期刊发表论文40多篇。著有《西方法律思想史——法治源流》。研究领域: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 《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编著者程波。《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中国法律史学文丛》内容提要:本书为系统阐述中国近代法理学的论著。既对晚清至民国种种《法学通论》教科书资源作了考证,又辨析诸多教材版本,及学脉渊源与学术成就并不同一的民国法学者、法律教员的时代印迹。认为,在清末废除科举、推行近代教育制度的背景之下,大量流通的《法学通论》教科书,成为民众普及法律知识的最直接的媒介之一。近代西方法学观念中的核心法律概念,“宪政”“自由”“权利”“三权分立”频繁出现在新式学堂的各种教科书里,并由日常生活的新闻事实传入中国,从而作为近代。法律知识。的一部分而被社会化。尽管晚清最后十年开始的大规模的汉译日本《法学通论》教科书具有某种典范意义,但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中国近代法理学亦渐次注重从英美法学理论资源中汲取养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是来自日本而是来自欧美的法律和法学,对中国近代法理学产生了深刻影响。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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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名中国法律史学文丛
978710008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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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商务印书馆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5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中国近代法理学是商务印书馆于20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0.0 的主题关于 法理学-研究-中国-1895~1949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