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封面图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

姚佳,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45.0

书籍简介: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对防止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风险、信用危机甚或金融危机大有裨益,而相应的法律规制不仅可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定纷止争、保障金融安全。本书建议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并提出了我国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即在目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以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为核心载体、以公司化的信用征信机构为重要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此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体系与制度。

书籍目录:

导 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选题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缘起    二 选题背景    三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思路    一 研究对象    二 研究思路  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    二 国外相关研究成果  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 价值分析方法    二 比较分析方法    三 规范分析方法    四 实证研究方法    五 历史研究方法  第五节 创新之处    一 突出社会利益维护之理念    二 使用并转换“信用消费者”之概念    三 对我国个人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提出建议    四 界定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关系之客体    五 提出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第一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第一节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本体认知    一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内涵厘定    二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内涵透析  第二节 以我国征信业流变历程洞悉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一 新中国成立以前——征信业的萌出    二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以前——征信业发展的中断    三 改革开放至今——征信业的复苏与崛起时期  第三节 从社会事实探察法律规制之必要性    一 信用经济发展之需要    二 维护金融秩序之需要——以美国次贷危机为例    三 协调微观主体利益之需要  第四节 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之必要性    一 现有法律规范不完备    二 现有法律规范效力层级较低    三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之缺憾    四 《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之述评第二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规制之理论基础  第一节 经济学维度    一 交易费用理论之体现    二 信息经济学理论之作用    三 效率之实现  第二节 法治之个体利益维度    一 原点与终点:法律规制之正义价值确证    二 意思自治之体现    三 隐私权之保护    四 利益之衡平:法律对弱势信用消费者的公平对待  第三节 法治之社会利益维度    一 核心引力:社会利益之驱动    二 三维耦合:和谐、公平与效率理念之型塑    三 协调渗透: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之融合第三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关系之主体、客体  第一节 主体体系解构    一 个人——以信用消费者为角色定位    二 信用征信机构内涵之诠释    三 信用数据使用主体地位之考察    四 信用数据提供主体范围之透析    五 监管主体之确立  第二节 客体之界定    一 客体——个人信用数据    二 客体之特殊性    三 法律保护方式之独特第四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之比较研究  第一节 主要发达国家的模式    一 公共征信系统模式——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二 私营信用征信机构模式——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代表  第二节 对主要发达国家模式的评价    一 对公共征信系统的评价    二 对私营信用征信机构模式的评价  第三节 我国模式之建构    一 模式选择之利弊分析    二 当下模式之构建第五章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之具体、法律规则  第一节 个人信用数据采集规则    一 利益均衡意旨    二 主体之权利义务  第二节 个人信用数据评级规则    一 基本内涵    二 信用征信机构之权利义务  第三节 个人信用数据流转、使用规则    一 价值意蕴    二 主体之权利义务    三 其他相关机制第六章 我国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总体法律框架设计  第一节 信用征信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    一 市场准入机制    二 市场退出机制    三 信用报告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节 当下立法的现实选择    一 全面立法抑或渐进立法之辩    二 我国个人金融信用征信法律框架建构  第三节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 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内涵    二 社会信用体系全方位架构参考文献后 记

内容摘要: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体系的建立,对防止全社会范围内的信用风险、信用危机甚或金融危机大有裨益,而相应的法律规制不仅可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定纷止争、保障金融安全。《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由姚佳所著,建议对个人信用额度进行统筹管理,并提出了我国信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即在目前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以政府为主导,以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库为核心载体、以公司化的信用征信机构为重要主体的运作模式,以此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征信体系与制度。作者简介: 姚佳 1979年7月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编辑部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金融法等。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佘篇,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课题十余项。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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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973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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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4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4 × 17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个人金融信用征信的法律规制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12.10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282.4 的主题关于 个人信用-金融法-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