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30.0
本文立足于刑法学的视角,拟从现行刑法定罪上的局限性及其缺陷入手,阐述被害人行为纳入定罪必须考虑因素的意义及可能性,从而对被害人承诺、被害人过错、被害人告诉行为、被害人参与的刑事和解行为进行系统梳理,通过一定的实现路径将其纳入刑法的定罪机制之中。
前言
第一章 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概说
第一节 基本概念之辨析
一、被害人的概念
二、被害人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 被害人行为之于定罪的成立条件
一、主体条件
二、行为条件
三、时间条件
四、影响力条件
第三节 影响定罪的被害人行为的具体类型
一、被害人承诺
二、被害人过错行为
三、被害人告诉行为
四、刑事和解行为
第二章 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一、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的立法层次现状
二、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的司法层次现状
第二节 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现状的缺陷分析
一、被害人承诺行为无相关的规定且实践鲜有探索
二、被害人过错行为的规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
三、亲告罪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四、刑事和解的适用缺乏法律依据
第三节 被害人行为影响定罪存在缺陷的根源探究
一、二元结构的刑事法律关系中被害人主体地位的缺失
二、以国家为主导的刑事政策对被害人的漠视
……
第三章 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必要性
第四章 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实现路径(一)
第五章 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的实现路径(二)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研究》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被害人行为导入定罪机制研究》内容简介:恢复正义是与作为传统刑罚制度价值基础的报应正义相对应的全新的价值理念。报应正义关注的核心是犯罪与刑罚的因果关系,强调用刑罚手段对犯罪行为进行非难、谴责,通过惩罚以阻止或预防犯罪,因而司法活动产生在国家与加害人之间。被害人被忽略不计,而加害人被贴上“罪犯”的标签,投入监狱,为以后的复归社会道路凭添了荆棘。而恢复正义理论认为刑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国家教育改造犯罪人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的目的在于使犯罪人改过自新,重新复归社会。【作者简介】黄瑛琦,女,1980年出生,安徽泾县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在《刑法论丛》、《中国法学》(海外版)、《山东社会科学》、《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犯罪研究》、《人民法院报》等核心期刊和报纸上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