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知识点梳理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一) 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我国的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形式:
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贯彻于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5.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6.宪法明确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目的: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7.我们怎样当家作主?
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为什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①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②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和保护人权。
3.人权的主体:
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4.人权的内容:
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