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批准大法官的任命
司法审查,可宣布国会立法违宪
国会:立法权
总统:行政权
联邦法院:司法权
有权否决国会立法
国会2/3多数可推翻总统的否决; 国会可弹劾总统;
总统任命大法官
司法审查,可宣布总统违宪
第3课 美国代议共和制度的建立 ——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
学习目标: 1.根据材料分析1787年宪法的内容。 2.根据材料及所学评价1787年宪法。 3.能够比较英国君主立宪与美国代议制共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