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 人身权: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