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解度的"八忌"
溶解度是表示物质溶解性的一个重要概念,掌握这个概念,可加深对物质性质的理解,并能进行正确的运算。在表示物质的溶解度时有"八忌"如下:
二、忌不标明是何种溶质。不同溶质在同一温度下同一溶剂中溶解度是不同的。
三、忌不说明溶剂量,溶剂量是100g,这是规定的量不能随意改变。
四、忌不考虑溶液状态,溶解度一定是在溶液达到饱和状态下,也就是溶质的溶解速率和结晶速率相等条件下。这是必要的条件。
五、忌不写单位。如100℃时硫酸铜的溶解为75.40g,若写成75.40,就不对了,"克"不能丢掉。
六、忌把溶解度和浓度混淆。溶解度是表示物质溶解性的而溶质的质量分数是表示溶液中含有溶质量的两个不同概念,不能混淆。
七、忌搞错溶解度运算公式。溶解度的计算公式是,溶解度=(溶质质量/溶剂质量)×100(g)。不能把溶剂质量错写成溶液质量,也不能把×100(g)错写成×100%。
八、忌不考虑结晶水合物中结晶水的去向。结晶水合物溶于水后结晶水量要计入溶剂中,溶质是无水的化合物,否则就会出现计算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