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提出时间:
新中国筹建时。
(2)内容:
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民族自治区域内,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