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任何组织或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一、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国家采取多种措施保护和促进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