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段太尉逸事状》课件1(09语文版必修2)
4.13《段太尉逸事状》课件1(09语文版必修2)第3页

题解

段太尉:太尉,官职名, 其人叫段秀实。 逸事状:“状”,又称“行状”,一种文体,记述某人生平事迹。“逸事状”是“行状”的变体。二者的不同在于:“行状”全面介绍一个人的生平事迹,“逸事状”则只记录逸事(即正史未载之事)。关于“行状”,可参看教材第128页的介绍。

“逸事状”的特点

  只录逸事,力求典型,抓住两三件事写。 所写之事应详细、确实,不可道听途说。 行状一般只褒不贬,与史传不同(史传求全面)。这与写作目的有关。史传是对一个人一生作全面评价。而写逸事状的目的有三个: 1、使史官录用,希望修史时为死者作传。 2、向朝廷报告,为死者请求谥号。 3、为死者写墓碑之文提供素材。 逸事状有固定格式:在文末写作者名字及写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