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官职差遣体制 宋代,官僚制度中有“官”“职”“差遣”的区分。所谓“官”,实际是一种等级待遇,作为叙级、分等、定薪的依据。所谓“职”,不是职务,而是加官,只是一种虚衔。上述两种官僚,“有官无权”“有职无权”,真正负实际责任的是“差遣”,是官僚担任的实际职务。 ——刘宗绪《古代官员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