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 不等式的综合应用 考向基础 1.常用的证明方法 (1)比较法 a.作差比较.如,a、b、m均为正数,且a .基本步骤:作差, 变形,定号. b.作商比较.基本步骤:作商,变形,与1比较大小. (2)分析法与综合法 令字母A、A1、A2、…、An、B分别表示一个不等式,其中B为已知不等式,A为待证不等式. 若有A⇔A1⇔A2⇔…⇔An⇔B,综合法是由B前进式地推导A,分析法则是由A倒退式地分析到B.用分析法时,必须步步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