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未成年人小陈与小袁在叶某所办的石灰膏厂附近玩耍,不慎跌入石灰膏厂正化着的石灰池里,严重烧伤。该石灰膏厂为叶某所经营,事故发生时,石灰膏厂外围有扁担、木头之类的简单防护工具,但无看护人员,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小陈和小袁的父母要求叶某赔偿相应的损失,遭到叶某的拒绝。
课堂探究
思考:(1)你如何看待叶某的行为? (2)如果你是法官,本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