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的英国》PPT
《君主立宪制的英国》PPT第3页

(二)詹姆士一世的言行与英国的法律政治传统严重不符。英格兰曾在1215年颁发《大宪章》,维护教俗贵族的特权,规定没有经过协商,国王无权征税,逐渐确立了“王权有限”和“王在法下”的基本原则。13世纪末,英格兰基本确立议会制度。议会由上下两院构成,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骑士和平民代表组成,税收权掌握在议会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