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家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犬若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责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