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接教材p110“探究与分享”,思考:图中的审判员是否需要回避?为什么? 答:需要回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为了保证本案的公平公正,审判员需要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