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因得罪权贵,被贬为江州司马,后改任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文章应该为了反映时代而写,诗歌应该为了反映现实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白居易留给后人的诗近三千首,著作有《白氏长庆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