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3世纪中叶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 2、西藏和平解放进程: (1)1951年5月23日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地方政府的协议》 (2)同年10月,人民解放军进抵拉萨,进驻西藏各地。
3、意义:
西藏的和平解放,标志着中国大陆全部获得解放,祖国大家庭出现了空前团结、统一的局面; 西藏的和平解放,为最终消灭野蛮、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和推动西藏社会的进步打下了基础; 西藏的和平解放,使祖国大西南的数千里边防得到巩固,西藏人民也永远结束了受帝国主义欺凌的历史。
实现了祖国大陆的完全统一,促进了西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维护了民族团结。
西藏的和平解放(195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