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四
一、核力与四种基本相互作用 1.核力是强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在它的作用范围内,核力比库仑力大得多。 2.核力是短程力,作用范围在1.5×10-15 m之内。核力在大于0.8×10-15 m时表现为吸引力,且随距离的增大而减小,超过1.5×10-15 m时,核力急剧下降几乎消失;而在距离小于0.8×10-15 m时,核力表现为斥力,因此核子不会融合在一起。 3.每个核子只跟邻近的核子发生核力作用,这种性质称为核力的饱和性。 4.引起原子核β衰变的原因是弱相互作用,该作用也是短程力,其力程比强力更短,为10-18 m,作用强度比电磁力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