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书写热化学方程式的注意点:
1、标聚集状态(s、l、g 、aq)
2 、右端标热量数值、符号和单位。 △H:吸热用“+”,放热用:“-”。
4、在25℃、101KPa下不注明温度和压强;不在需25℃、101KPa下注明反应的温度和压强
5、不需要注明反应的条件(点燃、加热等)↑、↓
3、系数单位是“摩”,可用分数,但热量值要相应变化。
6、反应逆向进行,其反应热的数值与正反应相等、符号相反.